1.招标人与项目名称
1.1招标人: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低温脉冲真空干燥机采购
2. 目的
为提高中药浸膏干燥效率,解决浸膏采用真空干燥过程中溢出烘盘、焦化碳化、成分降解的现象,计划采购一台脉冲真空干燥机。
在本URS中用户仅提出基本的技术要求和设备的基本要求,并未涵盖和限制卖方设备具有更高的设计与制造标准和更加完善的功能、更完善的配置和性能、更优异的部件和更高水平的控制系统。卖方应在满足本URS的前提下提供能够达到的更高标准和功能的高质量设备及其相关服务。卖方的设备应满足中国有关设计、制造、安全、环保等规程、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要求。如遇与买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强制性标准除外)。
2.1 项目描述
功能:以热水为热源,在真空状态下,使中药浓缩浸膏干燥。具体如下:浸膏进料后根据自控指令开启。直到工序完成后,最终停止运行,等待新的干燥任务。
3. 项目标准
符合GMP法规要求
脉冲真空干燥机技术要求(具体内容与技术联系人索取)
4.1 生产能力及干燥工艺:包含但不限于此
4.2 设备综述与性能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此
4.3 设备加工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此
4.4管路阀门传感器系统:包含但不限于此
4.5动力系统:包含但不限于此
4.6控制系统:包含但不限于此
4.7电气控制:包含但不限于此
4.8安全防护:包含但不限于此
4.9安装位置及环境区域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此
4.10 其它:包含但不限于此
4.11可提供公共介质:包含但不限于此
4.12备品备件:包含但不限于此
4.13包装运输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此
4.14设备开箱、安装及验收:包含但不限于此
4.15质量保证、售后及培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此
4.16文件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此
4.17其它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此
5.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5.1项目工期:合同生效后60天内设备交货,安装15天内完成。
5.2交货地点:福建省建瓯市吉苑路11号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
6.验收方式:根据URS中的内容进行验收.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30%,在投标方现场初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再付合同总价30%后发货。全套设备到招标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并收到13%全额增值税专票后10个工作日内再付合同总价30%。余10%作为质保金,余款在招标方验收合格后一年后付清